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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翎浑身无力地靠坐在沙发上,歪着头,眼珠水盈盈,也瞧着那边,他是个被人爱惯的人,因此并不感到无所适从或受宠若惊,仍旧是醉醺醺地笑着,很平静,甚至有点不屑的意味。
金翎扭回头又喝了杯酒,男人那边轻轻拍了拍怀里男孩子的屁股,打发了人走,站起来,慢条斯理地把衬衣的扣子扣上,目不转睛盯着金翎走了过来。
金翎不为所动。男人越走越近,就快到他面前来了,金翎这时才动弹了下,淡定自若地伸手把自己面前的两个小倌推开了。
这就是不要他们过夜的意思,两个小倌都不舍得走,蹲下来想舔金翎衣衫敞开的雪白腹肌。金翎目光滚烫地盯着离他不到三步的男人,意兴阑珊地拦住了小倌的讨好。
小倌们一走,男人立即补上来,自在地往金翎身边一坐,偏头看他,“好久不见。”
金翎有些吃惊,漂亮的眼珠惫懒地扫他一眼,轻飘飘地说:“你认识我?”
“很早之前,也是在这里,你饮酒时总是先伸舌头,那模样真美。朝署长很钟爱你,我还没来得及来结识你,他就气冲冲地把你扛走了。”男人有些情热,边寒暄,边站起来,伸手拉他起来。
那至少是一年前的事情了。有人爱慕铭记总是令人高兴的,金翎心中有些得意,眯着眼含笑让他拉起来,两人一前一后,一齐出了舞池。
到了寂静的走廊里,那家伙就原形毕露了,从身后贴上来,一只手搂住他的肩膀,一只手捏住他的下巴,低头狂热地吻他。
金翎任他把自己搂到怀里,背后是块滚烫坚硬的胸膛,他吃吃笑了笑,抬头露骨地道:“你不怕他?”这个“他”自然是朝宜静。
男人盯着他看了看,突然低头咬住他的嘴,分开以后,虎狼似的盯住他,说:“以前是以前,现在你在我怀里。”倒真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,“记住了,我叫霍加,往后就是你的男人。跟了我,可不许再像今天这样出来偷吃。”
听名字,这家伙是个马来人,看言行举止,来头恐怕不小。
今日尚未终,就擅自计划起了他的明日,真够专制的。可惜金翎最恨有人管他,剔透的眼珠定定看了眼霍加,忽地觉得很没意思,一把将人推开,温和地笑了一声:“算了,我走啦。”
说完他扭头就走,没半点停顿的意思。
没走出几步,身后扑过来一阵风,是霍加贴了上来,从后头一只手拦抱住他,稍显急躁,“欲擒故纵?”
“你真麻烦。”金翎也不推他,只是轻轻地说:“放开我,我不同贪心的人交朋友。”
“我怎么贪心了?”金翎是真的想走,半点没把他放在眼里,霍加心一沉,简直有些挫败,他急不可耐地低下头,温热的酒息喷在金翎雪白的耳后,恨恨地用牙齿轻轻地啮咬他的皮肤,“想叫你长长久久做我的人,就是贪心?”
金翎温柔地回头看他一眼,区别于霍加的躁动,他平静得像一湖春水:“等他回来,我就用不着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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