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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(第1页)

“兰丫头,把这些肉干给风小子送去。”干娘拿着个篮子出来。好吧,今天去把帐结了,我接过干娘的篮子。正要出门干娘又叮嘱:“你们两个,有啥事赶紧说清楚,这么耗着算什么事?两个人也不能老冷着脸。”在这个世界上,干娘是唯一关心我的长辈。

我做了个鬼脸:“知道了,老娘。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躲着我,这回去非得弄清楚不可。”干娘说得对,什么事爽快地说明白就好了。

走到郡府门口,看见很多我不认识的人进进出出。看样子付祁天真的想开发蛮洲了,所以派了这么多幕僚来。

到了后院,没让童烟通报,我径直推开了叶俊风的房门走了进去,他正在描绘蛮洲开发图。“叶俊风,这是干娘叫我带给你的。”我把篮子放在桌子上。他站起身,从旁边一个盒子里拿出一叠银票,还有一个帐本给我。我接过银票,把帐本还给他:“不用看了,叶俊风你到底有什么事?有什么事说出来大家有商量的,对不?”他还是默不做声地接过帐本。我想了想,从身上找出一把钥匙:“这是做彩票的时候童烟给我的库房钥匙,还给你,我再也不用了。”他冷冷地看着我把钥匙放在桌子上。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,我们的友谊从在这间房里他冷冷地看着我开始,又在他冷冷地看着我中结束。我现在还不明白,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转变,难道有了好的前程就一定要抛弃以前的朋友吗?

回到家,我冲着满心希望的干娘摇了摇头,干娘再也没问过我们的事。

冬去春来,蛮洲的码头已在过年之前建好,这种速度让大伙对叶俊风佩服不已。然后他又迅速地开始扩城修路……他的才能开始尽情地施展,声名也已经开始传播。

“小姐,童烟昨天又告诉我,叶老爷给大人又送来了好多姑娘的名帖。”“那关我什么事?”

红依现在总是在怪我放走了叶俊风这个金龟婿,我这个年纪,在承天是那种马上嫁人,刻不容缓的种类了。所以,干娘大哥大嫂红依全开始催我了。

“你是不是喜欢他啊,我给你提亲啊?”我逗红依,她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了。

“小姐——”红依跑了,逗完红依我嫣然一笑,叶俊风现在不光是能干的官员,还是极受太子赏识的人,他的父亲又开始关心起这个儿子了,这样不是挺好的吗。

我现在也有了我的事业,早在城市开发初始,我就以低价买下了一块极有发展潜力的荒地。果然,那里现在被化为蛮洲城的新经济中心,于是我在那儿开始建一五层楼,准备开一个大旅店,马上就开张了。

喜欢安逸生活的我不太清楚现代那些旅店怎么招揽顾客,有什么生意招数。我的旅店,招数简单:床单每日换洗带着清香,褥子厚实温暖,屋内干净整洁,汤饭热乎贴心,服务热情周到。平常坐火车上学,那些肮脏的小旅店常常让我做噩梦,现在,我开的旅店,一点要让人有家的感觉。

忙了一段日子以后,我的旅店终于开张了。

没有多少促销手段,大哥交往广,从建郡开始就是蛮州的捕头。哪个到蛮州跑生意的商人不认识他?山里的少数民族也与这个捕头相熟。诸葛捕头家开了蛮州第一大旅店,捧场的人多着呢。看来我的策略不错

“如家客栈”服务得到了大家的肯定,来了第一次的人一般都成了回头客。有大哥这个保护伞也没谁来找麻烦,生意就这么红红火火地做起来了。

红依被我赶到了旅店做服务员领班,掌柜由我担任。干娘看我有时应付那些走江湖的商人有点困难,也经常来帮我压阵,没想到老太太竟从给那些商旅讲沙场故事中得到了无限的乐趣。于是她便每天耗在店里,跟那些爽朗的客人们谈天说地,现在我们的小日子过得是滋滋润润。

有时候我想,日子就这么过也很幸福啊。妈妈不就盼望过这种外出快乐工作,回家其乐融融的简单生活吗。呵呵,我真的很容易满足啊。妈妈现在一定不再伤心了,家人应该过上幸福生活了。穿越到古代,平平凡凡也不错啊。

炎热的夏天,我工作了一天,身上散发着汗臭。

吃过晚饭,我便瞒过红依,溜出家门,准备去泡个澡。以前看电视,经常看到美女们在河里洗澡,让我羡慕不已。但现实中所有的河流都臭不可闻,所以只能想想。

到了古代,我发现这里的河流小溪都清澈见底。特别是蛮洲这个被森林包围的城市周围,有很多条宽而清的河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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